
李敏,女,生于1974年11月,连云港市人,中共党员,物流师,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5年6月毕业于江苏省南京交通学校交通财会专业,曾任南京交通学校第14届学生会主席。现任连云港市运输管理处副主任、市交通道路稽查总队总队长。
主要工作经历
1995.08-2000.05 市运管处财务科科员
2000.06-2003.11 市运管处政工科科员
2003.11-2008.05 市运管处政策法规科负责人、科长
2008.05-2009.11 市运管处党委委员、 主任助理 兼法规科科长
2009.11-至今 市运管处党委委员、副主任、交通道路运政稽查总队总队长
主要荣誉
1、2009年荣获连云港市第九届“连云港市十大女杰”称号
2、2012年荣获连云港市首届“连云港市十大法治人物”称号
3、2009年荣获连云港市“三八红旗手” 标兵荣誉称号
4、2010年荣获连云港市首届感动港城“十大交通人物”称号
5、多次荣获省、市级“青年岗位能手”
撰写的《试论运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》、《试探运政执法案件的证据规则》曾获得全省交通法治论文比赛一等奖。